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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妄言穆聖父母是以物配主者的荒謬言論

熱度5406票  瀏覽531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4年5月31日 10:00

有人說:穆聖先知的父母是以物配主的多神教徒,所以,他倆在火獄中不獲拯救。穆斯林該如何看待這種說法呢?

對此,埃及大穆夫提阿裡·戈瑪批駁說:

只需一段聖訓就足讓我們知道穆聖父母所享有的地位。穆聖說:以執掌我生命的主宰盟誓,你們中任何一個人,只有他愛我更甚於愛他自己的父親和他的孩子時,他的信仰才是全美的。(由伊瑪目艾哈邁德和布哈裡傳述)

毫無疑問,愛一個人絕不會希望所愛之人受到任何的傷害。因為真主說:“他們中有人傷害先知,稱他為耳朵,你說:‘他對於你們是好耳朵,他信仰真主,信任信士們,他是你們中通道者的慈恩。’傷害先知的人們,將受痛苦的刑罰。”(9:61)真主又說:“誹謗真主和使者的人,真主在今世和後世必棄絕他們,並為他們預備淩辱的刑罰。”(33:57)

真主在上述兩節經文中,明確禁止對穆聖先知的任何傷害,並以猶太人為例加以說明。真主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仿效冤誣穆薩的人們。真主已為他洗雪冤誣,據真主看來,他是有面子的。”(33:69)對此,伊瑪目高敦雅說:“故而,我們只說那些令真主喜悅,令穆聖先知喜悅的話。我們絕不敢在穆聖尊貴的地位面前有任何的造次,更不敢以穆聖所不喜悅的任何言辭傷害穆聖”。

須知:穆聖先知的父母和祖輩們,即便確定他們中有人做了看似以物配主的事,那他們也絕不是多神教徒。這是因為,他們生活的時代,還未有使者派遣到他們之中。遜尼大眾派的一致主張是:在上一位先知的時代結束,而新的先知尚未被派遣之際,凡是做下以物配主之事,或違背認主獨一律法之人,他們不受真主的處罰。對於這種主張,經訓中許許多多的證據,如:

真主說:“派遣使者之前,我不懲罰(任何人)。”(17:15)

真主說:“這是因為你的主在城市的居民昏憒之際,不會因為他們的不義而毀滅城市。”(6:131)

真主說:“我不毀滅任何城市,除非那城市裡已經有若干警告者。”(26:208)

真主說:“我曾派遣許多使者報喜信,傳警告,以免派遣使者之後,世人對真主有任何託辭。真主是萬能的,至睿的。”(4:165)

由此可見,只有在派遣使者之後,世人才沒有的任何託辭和藉口。而如果沒有派遣使者,那世人便可以憑著真主普世的仁慈和恩惠而籍以開脫。

上述古蘭經文證明了遜尼大眾派的主張是正確的;證明了真主在未派任何警告者之前,他以他普世的仁慈和恩惠而不懲處任何人。

有人也許會問,或許穆聖先知的父母,早已有警告者派遣給他們,而他們卻在明證傳達給他們之後,以物配主。我們說,這純粹是無稽之談,有經訓明文否定了這種說辭,並證實事實恰恰這種說辭完全相反。

真主說:“我沒有把他們所能誦習的任何經典賞賜他們,在你之前,我沒有派遣任何警告者去教化他們。”(34:44)

真主說:“以便你警告在你之前沒有任何警告者曾降臨他們的那些民眾,以便他們紀念。”(28:46)

真主說:“你的主,不會毀滅各城市,直到他在首邑中派遣一個使者,對各城市的居民宣讀他的跡象。我不會毀滅各城市,除非城市裡的居民多行不義。”(28:59)

上述的經文證明了穆聖的父母並非受懲處者,這絕不是因為他們是穆聖先知的父母,而是因為他們生活在尚未派遣先知,且未受到警告的時期。對於身處這一時期的人,歷代穆斯林對他們有著自己的判斷。

伊瑪目夏推比說:“真主的常道貫穿世間,真主只懲處那些派遣使者,對他們加以警告後,仍然一意孤行者。當真主的明證降臨後,誰要信仰的就信仰,誰要悖離主道,那就讓他悖離,每個人只享有自己作為的報酬。”(الموافقات)

伊瑪目高斯米在注解真主說:“派遣使者之前,我不懲罰(任何人)。”這段經文時說:“真主只在派遣使者,引世人於真理,救人於迷誤,樹真教之明證,堵任何之託辭後,才會懲處那些不通道者。這是合情合理的常道,任何與這常道相反的說辭都是不正確的,也是不成立的。”(محاسن التأويل)

伊本·泰米葉說:“古蘭經和聖訓都證明,真主只在使者傳達使命之後,才會懲處不信道者,凡是沒有獲得傳達者,他是不受真主的懲罰的;凡是雖獲傳達,但是並未獲得清晰的傳達者,除非他否認已經確立的證據,否則也不受任何的處罰。”(مجموع الفتاوى)

穆聖的父母除了因為身處未受傳達,未有警告時期而免於處罰外,還因為他倆的特殊身份而獲得拯救的證據有:

真主說:“而且看見你率眾禮拜的種種動作。”(26:219)對於這段經文,據伊本·阿巴斯傳述說:即看見你在父輩的脊柱中,這些父輩從阿丹、努哈、易卜拉欣至至穆聖出現。(تفسير القرطبي، وتفسير الطبري)

除了伊本·阿巴斯的傳述,還有瓦斯萊·本·艾斯高安傳述說,穆聖先知說:真主遴選了易卜拉欣的兒子伊斯瑪儀為聖,然後又從伊斯瑪儀的後裔中遴選了卡奈奈族人,又從卡奈奈的後裔中遴選了古萊什人,又從古萊什人中遴選了雜湊姆族人,然後從雜湊姆族人中遴選了我。(由伊瑪目艾哈邁德、穆斯林傳述,原文為伊瑪目艾哈邁德傳述)

據穆聖的叔父阿巴斯傳述說:穆聖說:“真主創造萬物,並從萬物最好中遴選了我,選擇了我生活的時代為最好的時代;隨後從各個部族中挑選了最好的部族;隨後從中挑選出最好的家庭,於是把我從最好的家庭中遴選出來。因此,我是他們中性命最優者;是他們中家庭最優者。”(由伊瑪目艾哈邁德和鐵爾密濟傳述)

由此可見,穆聖先知描述自己的出生和血緣清白,良善,而這樣的描述同悖信和以物配主是格格不入,相互矛盾的。真主在描述多神教徒時說:“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穢。”(9:28)

而那些對上述明晰的經文仍然持有異議之人,他們反對的理由源于以下兩段單傳的聖訓。這兩段單傳的聖訓的第一段說:真主的使者說:“我曾向我的養主請求,我為我的母親求恕饒,他未允許我。於是,我請求可以探望她的墳墓,真主允許了我。”(穆斯林傳述)

第二段聖訓說:“有人問真主的使者啊,你的父親在那兒?穆聖說:在火獄中。”過了一會,穆聖叫那個人並對他說:“我的父親和你的父親都在火獄中。”(穆斯林傳述)

對於這些因此而持有異議的人的回答是:首先,第一段聖訓並未明確說穆聖的母親在火獄中,而僅僅說真主並未允許穆聖為她求饒恕,這並不能證明穆聖的母親就一定是以物配主者。否則,真主不會允許穆聖拜訪她的墳墓。因為按照伊斯蘭的教法規定,以物配主者的墳墓是不允許探望的。

其次,第二段聖訓,文中“我的父親”含義可以理解為穆聖所指的是他的叔父。因為艾布·塔里布在穆聖為聖之後才去世的,他去世時並未公開宣佈信仰伊斯蘭。在阿拉伯人的語境中,叔父是可以被稱為父親的。這正如《古蘭經》在講述易卜拉欣聖人時說:“父親阿宰爾說:‘你把偶像當作主宰嗎?據我看來,你和你的宗族的確在明顯的迷誤中。’”(6:74)

事實上,正如伊本·凱西爾等經注學家所指出的那樣,易卜拉欣父親應該是“塔里哈”或“塔里赫”而非叔父“阿宰爾”。

如果持有異議人士仍然反對上述解釋,堅持抓第二段聖訓明文的字面含義的話,那麼,包括第一段聖訓明文的表義也無助於其自圓其說。

因為我們說,即便是按照你們的說法,假如我們視這兩段聖訓證明了穆聖的父母不獲拯救,那麼,這兩段聖訓明文則可以被視為同古蘭明晰的經文含義相衝突。因為,已經有古蘭的明文,明確表明穆聖的父母是獲得拯救的。而這也是歷代伊瑪目和學者們所確定的主張。

對於這個教義學原則,伊瑪目哈菲茲·巴格達迪記述說:“假若由可靠的人傳述了一段傳述線索健全,但是該傳述明文部分同古蘭經明文,以及連續傳述的聖訓明文相違背時,那麼須知,要麼這段聖訓的明文部分是杜撰的,要麼是被廢止的聖訓。”(الفقيه والمتفقه)

而在伊瑪目布哈裡等聖訓學家的傳述中,有一段聖訓說:“真主在星期六創造了土,在星期天創造了山嶽,在星期一創造了樹木,在星期二創造了黑暗,在星期三創造了光明,在星期四創造了動物,在星期五晡時之後創造了人祖阿丹,在星期五晡時之後到夜晚的最後時光中,真主創造最後的創造物。”(穆斯林傳述)

針對這段聖訓明文,正如伊本·凱西爾在他的經注中所記述的那樣,這段聖訓的明文與古蘭經的明文相衝突。因為古蘭經文明確說道:真主說:“你們的主確是真主,他在六日內創造了天地。”(7:54)

同樣,伊瑪目腦威也不認同阿伊莎傳述的一段聖訓明文。阿依莎在這段聖訓中傳述說:“主命的拜功是兩番禮拜,在家和外出旅行的拜功也是兩番禮拜,因此旅行時的拜功仍然是兩番拜,而在家的拜功則增加了。”(由布哈裡和穆斯林傳述)

儘管這段聖訓由兩家伊瑪目傳述,但是伊瑪目腦威對其明文部分的含義仍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該聖訓的明文部分說旅行時的拜功原本就是兩拜,所以不存在“短作”一說,而是在家時,拜功則有所增加。聖訓明文部分的這種說法同古蘭經,以及穆斯林所達成的公議的說法相違背。因為在古蘭經和公議都稱旅行中的拜功是短作的拜功。

因此,只要單傳的聖訓違背了古蘭經和公議的話,那麼我們應當放棄這樣的聖訓的明文。”(المجموع، للنووي)

至此,持有異議者只有有兩種選擇:要麼是接受對聖訓明文的含義加以注解,這是最應當選擇的,以避免將聖訓同古蘭經明文的衝突;要麼,因為這段單傳的聖訓同古蘭經確鑿無疑的明文相互衝突而不得不放棄這段聖訓。這是一些著名的伊瑪目所採納的辦法。無論那種方式,都毫無疑問地確定了穆聖父母是獲得拯救之人,不僅如此,他的所有祖先都是獲救者。

主啊!祈求你賜予我們對穆聖的熱愛吧;賞賜我們認知穆聖(祈主福安之)的崇高品級吧!我們最後的感贊全歸於眾世界的養主,清高的真主確是至高和全知的!

(侯賽因譯自阿裡·戈瑪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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