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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性﹖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560票  瀏覽114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40

這個問題還用問嗎? 當然只有人﹐才有人性。 問題恐怕不是這麼簡單﹐自從出了一個達爾文主義進化論﹐這一百多年來﹐人們的思想早已攪得混亂不堪﹐譬如現代唯物主義無神論者堅持認為﹐人是從猿猴變來的。 既然人類是因為“適者生存”的原理從普通動物進化而來﹐人同動物就不應當有任何區別﹐那麼﹐人性就是所有動物的本性﹐沒有信仰與道德可言。 請問﹕哪種動物是有信仰的? 哪種動物講究什麼道德? 可惜的是﹐科學家們一百多年來對達爾文主義進化論的一切嘔心瀝血的考證和實驗都徹底失敗了﹐例如西方的生物學家們曾經在非洲森林裡對最接近人類樣子的猿猴進行長年觀察和訓練﹐結果發現﹐最聰明的猿猴所能理解的人類語彙數量沒有超過家犬和海豚的大腦智慧﹐徹底否定猿猴是人類的祖先或者有什麼血緣關係。 科學家們發確已證明達爾文的“科學假設”是絕對荒謬絕倫的空想﹐但仍舊不肯放棄﹐因為政治家們需要利用這個謊言。 這是一個聰明的假設﹐如同對一個小孩子最通常的問題回答說“你是從馬桶裡撿來的”﹐可以繼續矇騙和誤導無知的大眾﹐任意毀壞道德﹐顛倒是非﹐編造謊言的理論﹐從普通的人中造神﹐實行愚民政策。 如果這條防線一破﹐沒有別的理論可以代替﹐立即必須承認人類是真主特殊造化的﹐與任何動物都不同﹐有人性﹐負有使命﹔必須引導人們信仰真主啟示的真理﹐崇拜和敬畏真主。

  伊斯蘭堅定不移地宣告﹐人性是真主特殊造化的人類本性﹔人性最突出的特征是對真主的信仰和堅 ;持穩定的社會規則。 簡言之﹐人性就是人類所特殊具有的道德和責任。 真主造化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個例”﹐每個人都是一個人自己進入這個世界﹐也是他一個人離開這個世界﹐但來去不自由﹐大權在造物主那裡。 在匆匆短促的人生裡﹐可以享有充份的自由﹐但是每一個人的道德和責任由自己負責。

  這裡給大家講一個故事。 一次﹐一位伊瑪目在講臥爾茲時說﹐真主將對每一個人在復活日公正審判。 一個小伙子舉手問﹐古往今來世界上這麼多的人﹐真主怎麼知道就是我? 伊瑪目說﹐請大家都伸開手看看﹐互相對比一下﹐是否有兩個人手的指紋是一樣的? 大家說﹐沒有。 伊瑪目說﹐這就是你在真主那裡的登記記錄﹐還有許許多多秘密的特征﹐譬如你的脾胃和腎臟也只有你自己的特征記號﹐這些都記錄在真主的檔案中。 你的細胞和毛髮的數量﹑神經信號波長﹑基因組合密碼﹐都儲存在真主掌管的總數據庫中。 你想逃跑﹐也絕無處藏身﹐即便燒成灰﹐你的記錄不會毀滅﹐你的責任也逃避不了。

  人類是真主的特殊造化﹐真主使人類具有任何動物所沒有的智慧和能力﹐並且賦予特殊的責任﹐所以﹐穆斯林必須遵照《古蘭經》和聖訓規定的法度﹐對造物主﹑本人﹑對家庭﹑對社會和大自然環境負有使命和責任。 每個人在他的自由行動中選擇自己的決策和行為﹐這些就構成了一個人生活在世上一生的善惡記錄。

  第一﹑對真主的責任

  真主是天地萬物的造化者﹑擁有者﹑掌管者。 真主的大智大慧超越任何被創造物的理解和干擾﹐真主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察﹔真主是萬能的﹐至仁至慈的﹐是無始無終的。 真主的一切造化物都以自己的敬服和順從方式贊頌真主﹐真主賦予人的理智應當能從天地萬物順從真主的行為中獲得知識和理解﹐人是真主的造化物﹐人的正常生存狀態也必須在敬服和順從真主中。 萬物都以真主造化的天性本能順從和崇拜真主﹐而人類應當憑智慧和跟隨真主的經典和使者順從和崇拜真主﹐因為人類是真主的特殊造化﹐必須以特殊的方式敬拜真主﹐對真主感恩和順從。 《古蘭經》說﹕“你(真主的最後使者穆罕默德)說﹕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的匹敵。”(112) 穆斯林是特殊的人群﹐因為信奉真主﹐遵循真主的啟示和引導﹐服從真主的命令和禁止。 對真主崇拜和敬服的責任表現在信服真主的啟示經典﹑真主的眾使者﹑真主差遣的天使﹑真主確定的未來﹑真主掌管的復活日公正審判。 這些是一個穆斯林對真主表示順從的最低條件。

  第二﹑對個人自己的責任

  當一個生命的靈魂在母胎中出現的時候﹐一個人的生命開始了﹐但他沒有知識﹐也沒有選擇的權利﹐必須服從真主的意欲和命令﹐甚至在他懂事之前的許多年月裡﹐他都沒有權利和能力選擇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環境﹐一切仰賴真主的安排。 不但他沒有任何權利﹐他的父母也沒有權利做任何選擇﹐譬如相貌俊或醜﹑聰慧或愚笨﹑健康或殘疾﹐如眼瞎﹑耳聾﹑肢體短缺。 這證明﹐生命的產生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父母﹐一切都在真主造化的掌握之中﹐每個人出生後是什麼樣子﹐唯有接受和服從。

  明智的父母要為孩子的身心成長負責﹐“身”者是健康的軀體﹐“心”者是做人的道德理智和教養﹐俗話說“養兒不教﹐如養驢﹔養女不教﹐如養豬”。 一個人成長起來後﹐就負有生存的責任﹐避免最惡劣的後果發生﹐《古蘭經》說﹕“你們當房防備火獄﹐那是用人和石頭作燃料的﹐已為不信道的人們準備好了。”(2﹕24) 人生一世﹐真主規定了許多重大的責任﹐應當行善﹐真主喜愛行善的人﹐“你們不要自投於滅亡。”(2﹕195) 為真主負責第一條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人無法代替﹐也無人能為你說情。

  第三﹑對他人的責任

  每個人出生是孤獨的﹐但生存不能孤獨﹐必須與人共處﹐生活在一個社會環境之中。 《古蘭經》說﹕“眾人啊﹗ 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 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 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徹知的。”(49﹕13) 民族﹑宗族﹑社會﹑國家和國際﹐都是人類生活和活動的範圍﹐每個人在其中互相依賴和互相支持﹐所有的人都追求共同生活的和平與安寧。

  人類都是生而平等的﹐大家應當遵循共同的生活法則和制度﹐最適合於人性的法度是真主通過啟示經典和他的使者確定的規則和制度。 大家都遵守這些共同的法度﹐每個人的平等地位便可獲得保證。 一個人活在世界上﹐扮演不同角色﹐他需要不同的待遇和尊嚴﹐如在家中是晚輩﹑父母或祖輩﹔在社會中他是親戚﹑鄰居﹑店主﹑顧客﹔在職務上﹐他是上司﹑下屬﹑領導﹑士卒﹑工人﹑師傅﹑學生。 這些社會地位沒有尊卑之分﹐都是真主的平等僕民﹐敬畏真主的人最尊貴﹐人和人之間﹐都是互相依賴和支持的關係﹐每一個人對別人都有天賦的責任﹐互相應當尊重和謙讓。 以上這些就是現代時髦的“人權”﹐人權的基礎思想是真主造化的平等人類﹐有共同的人性﹐遵循共同的生活法則。 自古以來的哲學家們都同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己所欲﹐施於他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這就是天道和人道的基本原則。 違背了這些基本原則﹐就是違背了“良心”﹐破壞了“人權”﹐鑄成個人犯罪﹐因為這些行為造成仇恨和冤案﹐導致家庭破裂﹐社會動亂﹐國將不國。

  第四﹑對一切生物的責任

  古聖人言﹕“暴殄天物﹐害虐蒸民”都是極大的罪惡。 世界上的一切物種﹐都如同人類一樣﹐是真主的造化物﹐每一種天物都有其功能和存在的必要﹐無辜殺害一只動物﹐與無辜殺人無異﹐都是罪惡。 先知穆聖教導他的弟子們﹐在戰爭中要保護婦女兒童﹐也要保護莊稼樹木。 《古蘭經》說﹕“在大地上行走的獸類和用兩翼飛翔的鳥類﹐都跟你們一樣﹐各有種族的 ----- 我在天經裡沒有遺漏任何事物﹔一切鳥獸都要被集合在他們的主那裡。”(6﹕38) 人類是“萬物之靈”﹐真主賦予特殊的智慧和本領統治這個世界所有的物種﹐人只不過是真主的高級奴僕和代治者﹐必須遵奉主命﹐替主行道﹐對待動物和植物也應遵循真主的法度和道德原則。 所有動物都有生命﹐並且有與人類同樣的生理機能﹐還有某種程度的感情﹐人類應當尊重他們﹐珍惜它們﹐愛護它們﹐不要輕易傷害和虐待它們。 許多家畜與人類共處﹐為主人的需要服務和盡責﹐但它們的生活條件依賴人類供給﹐因此﹐飼養者必須保證它們的飲水﹑食物和居住環境。 先知穆聖看到有人用動物當作靶子練習射殺﹐他表示了強烈的憤怒。 先知穆聖詛咒一個婦女說﹕“那個女人只配下火獄﹐因為她把一只貓牢牢拴住﹐不給它自由。 那只貓連地上的蟲都吃不到﹐被活活地餓死了。”

  第五﹑對大自然環境的責任

  優美的環境使我們感覺到生活在天堂之中﹐這個舒適的環境是真主對人類的恩慈﹐真主是大自然的總設計師﹑創造者和供給者﹐敬畏真主的穆斯林首先應當讚美真主的大能和對人類的恩慈。 人類生活在地球上﹐遠處的群星在太空中和諧地運轉﹐近處的青山綠水是我們恬靜的花園﹐土地中生長的糧食和果品供給我們食用。 如果不知讚美真主﹐實屬缺少人性的表現。

  《古蘭經》說﹕“他為你們而生產莊稼﹑油橄欖﹑椰棗﹑葡萄和各種果實。 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一種跡象。 他為你們而制服了晝夜和日月﹐群星都因為他的意旨而被制服的﹔對於能理解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16﹕11-12) 伊斯蘭的法制規定每個人有責任保護環境﹐因此﹐濫採濫伐﹑製造污染﹑對魚類絕滅性的捕撈﹑對天然資源如森林﹑礦藏和石油進行掠奪性地開採﹐都是最大的犯罪。 對於生活物質﹐生產者為追求利潤而大批生產“一次性”用途﹔居民們為了方便﹐大量浪費﹐食品和衣物沒有充份使用就拋棄。 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理論說﹐這是現代人的文明﹕自由競爭﹐加速生產﹐發展經濟﹐貨幣流通﹐促進消費﹐鼓勵浪費。 以浪費促消費﹑促生產﹑促進市場繁榮社會進步。 在伊斯蘭的原則看來﹐都是罪惡行為﹐違背真主的天道﹐忽視真主對人類的恩慈﹐破壞人類共同生存的地球。 穆斯林不僅要珍惜“一粥一飯”﹐而且應珍惜空氣﹑淨水和時間﹐這些都是真主對人類的恩慈。人性是真主造化的人的天性﹐有別於任何動物﹐因為是人﹐就必有人性。 人性的原則是遵循天道的規則﹐認識真主﹐敬畏真主﹐服從真主﹐因而得福﹐兩世吉慶。

  不信仰真主﹑不承認真主法度的人﹐否定以上五種人性的基本責任﹐必然是背叛真主﹐而且擾亂地方的罪人﹐因為這樣的人缺乏基本的人性。 《古蘭經》說﹕“敵對真主和使者﹐而且擾亂地方的人﹐他們的報酬﹐只是處以死刑﹐或釘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腳交互著割去﹐或驅逐出境。 這是他們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們在後世﹐將受重大的刑罰。”(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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