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分類選譯

禁止誣陷

4:112 誰犯過或犯罪,然後以那種罪過侮蔑無辜者,誰確已負誹謗和明顯的罪惡的責任。
4:114 他們的秘密談話,大半是無益的;勸人施捨,或勸人行善、或勸人和解者﹙秘密的談話﹚除外。誰為求真主的喜悅而作此事,我要賞賜誰重大的報酬。
4:148 真主不喜愛﹙任何人﹚宣揚惡事,除非他是被人虧枉的。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
24:4 凡告發貞節的婦女,而不能舉出四個男子為見証者,你們應當把每個人打八十鞭,並且永遠不可接受他們的見証。這等人是罪人。
24:11 造謠者確是你們中的一伙人。你們不要以為這件事對於你們是有害的,其實是有益的。他們中的每個人,各應當受他所謀求的罪惡;他們中的罪魁,應受重大的刑罰。
24:12 當你們聽見謠言的時候,信士和信女對自己的教胞,為何不作善意的猜想,並且說:「這是明顯的謠言」呢?
24:13 他們為何不舉出四個見証來証明這件事呢?他們沒有舉出四個見証,所以在真主看來他們是說謊的。
24:15 當時,你們道聽而途說,無知而妄言,你們以為這是一件小事;在真主看來,確是一件大事。
24:16 當你們聽見謊言的時候,你們為何不說:我們不該說這種話,讚頌真主,超絕萬物!這是重大的誣蔑。
24:17 真主勸告你們永遠不要再說這樣的話,如果你們是信士。
24:19 凡愛在信士之間傳播醜事的人,在今世和後世,必受痛苦的刑罰。真主知道,你們卻不知道。
24:21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追隨惡魔的步伐。誰追隨惡魔的步伐,惡魔必命令誰幹醜事和犯罪行。若非真主所賜你們的恩惠和仁慈,主永遠不使你們的任何人清白。但真主使他所意欲者清白。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
24:23 凡告發貞節的而且天真爛漫的信女的人,在今世和後世,必遭詛咒,他們將受重大的刑罰。
24:24 在那日,他們的舌頭和手足都要反証他們之所為。


最後更新日期:200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