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分類選譯

寡婦和離婚後婦女的權利

2:231 當你們休妻,而她們待婚滿期的時候,你們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不要為妨害她們而加以挽留,以便你們侵害她們。誰做了這件事,誰確已自欺了。你們不要把真主的跡象當做笑柄,你們當銘記真主所賜你們的恩惠,銘記他降示你們天經和智慧,用以教訓你們。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真主對於萬物是全知的。
2:229 休妻是兩次,此後應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你們已經給過她們的財產,絲毫不得取回,除非夫妻兩人恐怕不能遵守真主的法度。如果你們恐怕他們倆不能遵守真主的法度,那末,她以財產贖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這是真主的法度,你們不要違犯它。誰違犯真主的法度,誰是不義的人。
2:230 如果他休了她,那末,她以後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給其他的男人。如果後夫又休了她,那末,她再嫁前夫,對於他們倆是毫無罪過的,如果他們倆猜想自己能遵守真主的法度。這是真主的法度,他為有知識的民眾而闡明它。
2:226 盟誓不與妻子交接的人,當期待四個月;如果他們回心轉意,那末,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
2:232 如果你們休妻,而她們待婚期滿,那末,當她們與人依禮而互相同意的時候,你們不要阻止她們嫁給她們的丈夫。這是用來規勸你們中確信真主和後世的人的。這對於你們是更有益的,是更純潔的。真主知道,你們卻不知道。
2:236 你們的妻子,在你們未與她們交接,也未為她們決定聘儀的期間,如果你們休了她們,那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但須以離儀贈與她們;離儀的厚薄,當斟酌丈夫的貧富,依例而贈與;這是善人所應盡的義務。
2:237 在與她們交接之前,在為她們決定聘儀之後,如果你們休了她們,那末,應當以所定聘儀的半數贈與她們,除非她們加以寬免,或手締婚約的人加以寬免;寬免是更近於敬畏的。你們不要忘記互惠。真主確是明察你們的行為的。
2:240 你們中棄世而遺留妻子的人,當為妻室而遺囑,當供給她們一年的衣食,不可將她們驅逐出去。如果她們自願出去,那末,她們關於自身的合禮的行為,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
65:2 當她們滿期的時候,你們當善意地挽留她們,或善意地離別她們。你們當以你們的兩個公正人為見証,你們當為真主而作証。這是用來教訓信仰真主和末日者的。誰敬畏真主,他將為誰辟一條出路,
65:7 教富裕的人用他的富裕的財產去供給,教窘迫的人用真主所賞賜他的去供給。真主只依他所賦予人的能力而加以責成。在窘迫之後,真主將給寬裕。
4:21 你們怎能把它取回呢?你們既已同床共枕,而且她們與你們締結過一個堅實的盟約。
65:6 你們當依自己的能力而使她們住在你們所住的地方,你們不要妨害她們,而使她們煩悶。如果她們有孕,你們就應當供給她們,直到她們分娩。如果她們為你們哺乳,你們應當報酬她們,並且應當依正義而相商。如果你們的意見不合,就讓別的婦人為他哺乳。
2:241 凡被休的婦女,都應得一份照例的離儀,這是敬畏的人應盡的義務。
4:130 如果他們倆離婚,那末,真主將借其宏恩而使他們倆互不相求。真主是寬大的,是至睿的。


最後更新日期:200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