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他大功告成,一身輕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本站原創    作者:阿里 譯
熱度6614票  瀏覽932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04日 11:57

   一 戰爭武德與保護自然環境

       從麥加朝覲回到麥地那,又過了幾個月,開始了希吉萊的第十一個年頭。  先知穆聖懮慮著北方地區不友好的部落,對麥地那和北方商路的安全不利,因為數年前,穆斯林大軍出征遭到一次失敗,許多英雄被戰死,如賈法爾﹑阿布杜拉和載德。   先知穆聖召集了三千精壯兵馬,前赴穆爾塔和巴勒斯坦,其中有許多久經沙場的老將士,如歐麥爾,但是被委任全軍統帥的將領是一位年僅二十歲的年青人,伍斯瑪‧載德,是先知穆聖義子載德的兒子。 (也有資料說,參加這次遠征的老將還有阿布‧伯克爾﹑阿里和奧斯曼等人 ---- 原書註)     選派這位年青的統帥,召來許多議論和批評,但是先知穆聖當機立斷,召集眾將官,向大家解釋說﹕“我聽到了你們的議論,認為委派伍斯瑪擔任全軍統帥不合適,我記得,當年派遣他父親率兵出征,也曾有過許多意見。  伍斯瑪是一名優秀的將官,就像他父親一樣,我對他信任,就像我過去信任他父親一樣。”(伊本‧哈希姆《先知傳》,6﹕12)     過去人們反對派遣他父親擔任大軍總司令,因為他原是奴隸,儘管已獲得自由,但人們的成見難改。  現在人們反對伍斯瑪,一則因為他是奴隸的後代,二則是他太年輕,擔心他經驗不足。  先知穆聖的決策,是向弟子們表明,穆斯林領袖的資格,既不以身份為選擇的條件,也不因年齡大小論資排輩,而是根據一個人的誠信﹑智慧和能力。  在傳統概念中,出身卑賤的人,也許有大才干,他們應當得到同等的權利,為社會服務,這樣能造就一個健康的社會,機會均等,興旺發達。  這個決策在當時更有很深刻的精神意義,第一是考驗弟子們服從真主的使者﹔再則是考驗弟子們的“大吉哈德”精神,聽從一個小輩指揮官的命令,須克服內心裡的驕傲和嫉妒。   第三,在一個新社會,發掘新生力量是保持社會朝氣蓬勃的戰略思想,老人們到時候都要退出歷史舞台,讓位於年富力強的新一代精英。   這些教育意義,沒有時代的局限性,對我們當代穆斯林社會的發展,也很適用,所以,先知穆聖的決策應是一個普遍性教訓。

       先知穆聖在召見伍斯瑪時,對他有許多忠告和勸戒,並且指示他盡早動身出發,奔赴前線。  正當軍民備戰出征的時候,意外的事忽然發生了,先知穆聖病臥在床,伍斯瑪的軍隊整裝待發,駐紮在麥地那城外等候出發的命令,日復一日地拖延了下來。  過了幾個星期,大軍還沒有出發,大家有些著急,擔心改變計劃。  阿布‧伯克爾來到大軍帥帳,傳遞先知穆聖的指示,要求伍斯瑪立即率領大軍走上征途,並且重複一遍先知穆聖對伍斯瑪的忠告和教誨,那是些穆斯林將領必須遵循的戰場武德。(伊本‧哈希姆《先知傳》,6﹕12)    阿布‧伯克爾再次闡明穆斯林大軍的紀律,如“禁止殺戮婦女﹑兒童和老人”(聖訓的原話是“絕不要讓婦女﹑兒童和老人的血玷污了你們的手。”),“禁止有奸詐和叛逆行為”,任何行動不得偏離主道,不准濫砍濫伐﹑毀壞居民住宅和破壞莊稼,不可傷害果木樹,不可傷害動物(除非為了合法食用),不可騷擾宗教和祈禱場所,對修道者,必須保證他們的安寧 ……。(Ibn Jarir at-Tabari著《Tarikb ar-Rusul wa-Muluk》,1905年開羅版,P﹒3﹕213-214)   這些戰爭的武德精神,不是第一次向伍斯瑪將軍公佈,而是先知穆聖領導穆斯林在歷次麥地那保衛戰中的一貫原則,凡是戰爭都難以避免造成破壞和傷亡,但必須把破壞和傷亡減少的最低程度,形成伊斯蘭的戰爭道德原則,永遠記錄在史冊中,成為後代伊斯蘭政權的一貫方針。 弟子們對先知穆聖領導和指揮戰爭時的道德教育記憶猶新,而且每個原則都有許多行動中的實例,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阿布‧伯克爾在伍斯瑪率領穆斯林大軍向北方遠征前,在傳遞將令的同時,再次概括性地把這些原則重複一遍,確定為穆斯林戰爭原則的法制。

       在許多年前,侯乃尼之戰剛剛結束不久,先知穆聖路過一個地方,看到一群人圍繞著一個躺在地上的女子屍體,人們無不遺憾地告訴他說,這個女人是被哈立德‧瓦里德殺死的。 先知穆聖立即意識到,他是新近歸信伊斯蘭的一名武士,不懂得穆斯林的規矩,但是先知穆聖要人們給他捎話說﹕“真主的使者禁止殺害兒童﹑婦女和奴隸。”(伊本‧哈希姆《先知傳》,5﹕127)    後來,他也曾經因為在戰場上殺死了表示願意順服的敵人首領狠狠地訓斥過他。  在對待哈立德行為的這兩件事上,先知穆聖堅持同一立場﹕不得濫殺無辜。  在戰場上打仗,只許可消滅手拿武器向穆斯林進攻的人,其他一切人,不論什麼年齡,都不應當傷害,即使是敵軍,只要他放下了武器不再屠殺穆斯林,就應當對他免於傷害。 

       這次為遠征穆爾塔調集部隊和選派將領時,先知穆聖對眾將士寄予希望,要求他們展現穆斯林仁義之師的偉大形像,對他們有特別的命令﹕“禁止有奸詐和叛逆行為,禁止殘害生靈,禁止殺害兒童,禁止傷害寺院中的修道士。”(伊本‧罕伯爾傳述的聖訓)     戰爭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人類生活內容之一,穆斯林只有在受到攻擊的時候才投入戰爭,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必須進行自衛,所以參加戰鬥的穆斯林,他們的權限只對向他們殺來的武裝敵人。  如果敵人堅持進攻和侵略,穆斯林可以奉陪到底。  只要敵人願意放下武器,有和平的意願,穆斯林就應當立即停止戰鬥,使雙方走到和平的道路上來。 《古蘭經》說﹕“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  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8﹕31)

       在伍斯瑪將軍準備率領穆斯林大軍出征前,阿布‧伯克爾向他轉告的嚴密紀律中有“不准濫砍濫伐﹑毀壞居民住宅和破壞莊稼,不可傷害果木樹,不可傷害動物(除非為了合法食用)”的各項禁令。  但是,在這以前,根據歷史記載,只有在一次戰役中,先知穆聖許多將士們砍伐猶太納迪爾部落的棕櫚樹,那是一次例外,因為形勢緊迫,是萬不得已的戰略需要。  除此之外的一切情況,先知穆聖對參加戰鬥的將士們都一律下達指示,在戰爭中禁止傷害生靈,包括動植物和莊稼。  每次戰前的訓誡十分詳細,根據前方位置和自然環境的特點,先知穆聖不厭其煩地詳細說明,不許砍樹﹑不是傷害果木林﹑不許破壞行軍路邊的任何植物,進行自然環境保護教育。

       不是因為戰爭,才特別對自然環境的保護發出指令,也不是為贏得民心而故作姿態,保護人類生存環境是先知穆聖傳達真主啟示的一貫精神,例如對水源的保護。  在整個自然環境中,於人的生存關係最為密切的物質莫過於水,《古蘭經》和聖訓中,都有許多告誡,對水的珍惜和對真主的讚美。  某日,先知穆聖走在路上,看見弟子沙德‧瓦加斯在洗小淨,問他﹕“沙德啊﹗  你為什麼要使用這麼多的水做小淨啊﹖”    沙德回答說﹕“做小淨,用水還有限量嗎﹖”   先知穆聖說﹕“是的。 即使是在奔騰流動的大河中洗小淨(也必須節省用水)。”(《馬哲聖訓集》和《艾哈邁德聖訓集》)     經典中對生活物質的使用有許多教導,水為第一尊貴,水是信仰禮儀中的重要媒介,因為代表了體外和內心裡的純潔﹑衛生﹑虔誠和恭敬。  根據阿布‧達伍德記載的聖訓,先知穆聖在後來向弟子們解釋了禮拜前洗小淨應當引發思考的許多意義,小淨的部位有漱口﹑嗆鼻﹑摸耳﹑洗手及肘﹑抹頭和洗足。  每一個動作都表明,在進入禮拜狀態之前,決心把那些地方的罪過和錯誤洗滌乾淨,直至內心裡的完全淨化。   先知穆聖都沙德關於水的指導,是一個生動的教材,成為對全體穆斯林的教育先例。  水是重要的生命要素,也是日常生活的緊要物質,尤其在普遍缺水的阿拉伯半島,禮拜前用水做小淨,是提醒人們對水的珍視,更能加深對禮拜的功德。  對水的珍視,是對真主造化萬物和人類生存環境大自然的尊重,最容易聯想到真主的仁慈和恩典。

       通過這個事例,記住 先知穆聖的話﹕“即使是在奔騰流動的大河中洗小淨(也必須節省用水)。 ”水是自然資源,代表所有滋養人類生存的物質,都應當愛惜和尊重,通過對水的教育,先知穆聖提出了一個原則,尊重所有受真主造化的物質,是敬畏真主的表現。  愛惜天物,用現代的話說“環境保護”﹑“綠色工程”﹑“生態平衡”或“可持續性發展”,這些不是宣傳口號,也不是一年一次突擊搞社會運動,而須結合日常生活,成為每個人的生活習慣。  人與大自然不是野蠻地掠奪或自私地攫取,而是珍惜,就象對待自身的眼睛一樣,珍惜自然物質不光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且是精神功修的一部分“艾巴代”。 有一條著名的聖訓說﹕“假如最後的日子已到,你們中有人手中握著的樹苗,應當趕緊種下去。”《艾哈邁德聖訓集》    信仰的良知,應堅持到人的生命和天地存在的最後一刻,生為真主代治者而來的人類,對大地上一切生命的存在都有保護的責任,真主派遣人類為大地的主人和經營者,愛惜物質,保護生命,是所有信士的本份,是人類受命於真主的存在目的。

       保護大自然,保護一切生靈,是先知穆聖一生中的行為規範,因為他把真主造化的一切物種理解為他的使命。   當他率領的大軍奔赴麥加時,出發前他向全體官兵發出指令,一路秋毫無患,甚至連路邊一窩小狗娃都不許驚動。  凡有戰爭或動亂,他從來不忘提前告誡弟子們,不要打擾民眾,也不要打擾動物的安寧,成為一切行動的基本方針。  有一次,他向弟子們講了一個故事﹕“一個人在烈日下行走,口渴難忍,但看見路旁有一口深井。 他爬進了井下飲水,生命得救。 當他爬出深井時,在不遠處看到一條狗,干渴使它生命垂危。  他自言自語說﹕‘狗也在口渴難忍,同我剛才一樣難受。’   他再次爬進深井,用自己的鞋子盛滿了井水,用嘴叼著鞋,爬出井口。 他給那條夠送去了救命的水。 真主賞賜了他,赦宥了他前半生的罪過。”   有弟子問﹕“真主的使者啊﹗  我們對待動物善良,也能獲得真主賞賜嗎﹖”  先知穆聖回答說﹕“凡是有生命的東西,你的善行,獲得同樣善功。”(《布哈里聖訓集》和《穆斯林聖訓集》)     還有一次,他對弟子們說﹕“有一個女人,遭受真主的懲罰,因為她把那只貓餓死在家中。  因為這只貓,她為此被打入火獄。  她把那只貓關在屋裡,不給它飲食,也不放它出去自己找食。”(《布哈里聖訓集》和《穆斯林聖訓集》)    保護真主造化的一切生靈,是他的使命之一,先知穆聖從不放過任何機會訓誡和教導他的弟子們認識保護動物的重要使命,而他本人以身作則,言行一致,為弟子們做示範。

       在屠宰可食動物的操作中,穆斯林應遵循的各種仁慈規則,都有聖訓為依據。 先知穆聖不僅指示他的弟子們關懷和愛護動物的生命,而且要關懷它們的感情,凡是屠宰都必須贊頌真主,說﹕“奉真主的尊名,真主至大”(BismiLLah,Allahu Akbar),使被屠宰的動物成為合法的“清真”食品。  在屠宰的過程中,必須善待動物,不要驚嚇,不要虐待,不要粗暴,刀刃必須鋒利,動作必須準確﹑迅速。  有一次,他看到一個人,把準備屠宰的動物拴在一邊,在這動物面前磨刀霍霍。  先知穆聖路過那裡,問他﹕“你是想讓你的牲畜連死兩次嗎﹖   不然的話,你為什麼在把動物放倒之前就在它面前磨刀﹖”  先知穆聖要求所有的人,對自己的行業提高技藝,精益求精,譬如屠宰動物,須有久經訓練的技巧,包括善待動物,尊重它們的尊嚴和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動物的痛苦。   先知穆聖說﹕“不論做什麼,都應當技術精湛,熟能生巧。”(《布哈里聖訓集》和《穆斯林聖訓集》)  

       動物的屠宰,是對待動物的最後一種行動,對待生命的尊重和善待,集中到最後一點上,為人類得到肉食而屠宰動物,高聲贊頌真主,不僅是禮儀,而是真誠祈禱和懺悔,不忘真主的宏恩。  對可食動物的最後屠宰,是一個莊重的行為,不同於濫殺動物或任意傷害動物的生命,而一個簡短的禮儀,表示對動物尊重,向真主表示敬畏。 先知穆聖曾經說過﹕“你們不論是殺死一只麻雀,或者屠宰一頭大牲口,都應對它們的生命表示應有的尊敬,該殺或不該殺,你們必須承擔責任,真主將在復活日對你們判決。”(由安-納賽爾傳述的聖訓)

穆斯林不是素食主義者,允許享用肉食,但對待可食性動物的飼養﹑放牧﹑育肥和屠宰都有嚴格的規則,基本原理是尊重生命,敬畏真主的造化。  這些是不可商量的原則性,成為信士們優秀品格的行為準則和責任感,通過屠宰和食肉,也是信仰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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