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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客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3280票  瀏覽380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21:14

  

  有一個人來伊瑪目阿里家作客,在阿里的家中住了幾天。但是他並不是為作客才來伊瑪目阿里家的,而是心中有事,但未表露出來。事情是這樣的,他與一個人發生了爭執,是來找阿里打官司。當他把自己的來意告訴阿里時,阿里對他說:“很對不起,從今天起,我再也不能象對待客人那樣來對待你了。因2穆聖曾經說過:‘爭執的一方只要在法官前面提出自己的訴訟,法官就不能把他當做客人來招待。如果要招待,必須同時招待爭執的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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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兒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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