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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法庭准許教會使用安拉

熱度3048票  瀏覽247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1月06日 17:36

       經過許多月的爭論和審理﹐馬來西亞最高法庭於12月31日宣佈判決結果﹐准許馬來西亞基督教會使用「安拉」稱呼他們信仰的上帝﹐並且宣佈撤銷政府在此前頒佈的禁令。  大法官劉峰蘭在面對滿堂旁聽者的正堂上宣佈﹕「對‘安拉’一詞的使用者﹐享有受憲法保護的權利。」   他說﹐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說明﹐基督教會使用了這個詞﹐會對馬來西亞的社會安全造成威脅。

       他說﹕「雖然伊斯蘭是馬來西亞聯邦宗教﹐但是它沒有構成對被告人禁止使用‘安拉’這個詞語的權力。」  「安拉」(Allah)在說阿拉伯語的基督教信徒中普遍使用﹐代替西方社會慣用的「上帝」(God)﹐阿拉伯語民族使用「安拉」有其歷史淵源﹐也有對基督教的理解原因﹐與西方教會有區別。  馬來西亞不是阿拉伯語民族﹐基督教從西方殖民地時期傳入﹐在對馬來穆斯林實行殖民統治的時期﹐有一部分人皈信了基督教﹐也有一部分基督教傳教士後裔是基督徒﹐他們的國語是馬來語。  馬來西亞是以穆斯林為主體民族的國家﹐基督教徒佔人口的9%﹐是少數民族﹐其他少數民族各有不同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和印度教﹐他們享有充份信仰自由。

       去年﹐ 一份天主教會編輯的馬來文週刊《先驅》使用了「安拉」代替上帝﹐引起當地穆斯林普遍反對﹐被指責為「盜用」。  學者們提出﹐基督教使用「安拉」將同伊斯蘭專用術語產生混淆﹐界線不清。

       在民間的抗議聲中﹐馬來西亞政府向天主教會發出禁令﹐勒令他們在傳教中停止使用「安拉」一詞﹐否則將取締《先驅》出版權﹐但對教會使用穆斯林其他宗教術語沒有禁止。 2009年2月﹐馬來西亞天主教大主教默菲‧帕基安姆是《先驅》主編﹐他向最高法庭控告政府﹐要求收回成命﹐許可天主教會使用「安拉」。  經過最高法庭再三斟酌﹐最後確認政府禁止天主教會使用「安拉」是違憲行為﹐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原則。  《先驅》週刊的一位編輯勞倫斯‧安得魯神父對最高法庭判決表示歡迎﹐他說﹕「今天是展現公正的一天。  我們是馬來西亞的愛國公民﹐我們應享有平等的權利。」  他說﹐從下星期日開始﹐他的刊物就可以合法地使用「安拉」這個詞了﹐表示很興奮。 他說﹕「從此﹐不再會受到社會干擾。」

       當初﹐在政府勒令禁止天主教會使用「安拉」時﹐穆斯林內部也有爭議﹐有些學者用阿拉伯語國家的基督教徒為例﹐證明基督教徒有選用「安拉」代替上帝稱呼的自由﹐支持者中有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   他們認為「安拉」一詞有許多代表崇拜獨一無二造物主的特性﹐能準確地表達認主獨一的信仰﹐基督教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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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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