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的寬容觀-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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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的寬容觀

“伊斯蘭”這個詞一個關鍵定義,就是自主且堅定地完全順從安拉,此中不應有任何強迫與外部誘因的存在。伊斯蘭認為所有世人都屬於兄弟姐妹,它不會去看人們的血統與文化背景,對於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們,伊斯蘭教導我們應當寬容待之,但是,伊斯蘭也要求我們一定要堅持我們自己的信仰原則與宗教義務。

真主說:“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古蘭 2:256」

其實,縱觀歷史,伊斯蘭信仰對於信仰其他宗教的人們一直都抱有最高級別的寬容,雖然有些宗教的相關方面與伊斯蘭是衝突對立的,但是,伊斯蘭依舊允許他們遵循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穆斯林所遵循的正是伊斯蘭所命令他們的,即善待穆斯林國家內部的非穆斯林居民。

這裡還要提到另外一點,關於這一點,任何書面檔中都沒有提到它,任何執法機構或政府也無法強制施行它,它,就是寬容的精神理念。這種理念構成了伊斯蘭所宣導的正直、與人為善、尊敬友鄰、虔敬、憐憫與禮節,按照伊斯蘭的規定,每一個穆斯林都必須遵守這些美德,而這一切都無法依靠憲法或立法機構來完成。

大量古蘭經文都明確教導我們要以公平及敬重之心與非穆斯林打交道,特別是那些與穆斯林和平相處、不與穆斯林為敵的非穆斯林,我們更應做到如此。

真主說:“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古蘭 60:8」

真主還說:“他們為喜愛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我們只為愛戴真主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古蘭 76:8-9」

雖然穆斯林或許會不贊同其他宗教體系與教條,但是,我們不可以因此而拒絕以正確的禮節去與非穆斯林進行討論或交往。

真主說:“除以最優的方式外,你們不要與信奉天經的人辯論,除非他們中不義的人。你們應當說:「我們確信降示我們的經典,和降示你們的經典;我們所崇拜的和你們所崇拜的是同一個神明,我們是歸順他的。”「古蘭 29:46」

此時,我們很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伊斯蘭所宣揚的“以寬容之心對待其他信仰”是由穆斯林自己來主觀決定的嗎?事實上,伊斯蘭所宣揚的寬容有著古蘭經與聖訓的理論依據,它並非只是某種單純的人為干涉行為。因此,這種寬容的理念就是伊斯蘭亙古不變的一個基本原則。古蘭經指出,所有世人都應受到我們的優待,因為安拉早已優待了我們所有人。正如安拉所言:“我確已優待阿丹的後裔,而使他們在陸上或海上都有所騎乘,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給他們,我使他們大大地超過我所創造的許多人。”「古蘭 17:70」

伊斯蘭信仰是安拉下降給世人的最終啟示,它對所有世人而言都是普世的真理。伊斯蘭的一切教條都足以抵抗任何性質的挑戰,因此,多元宗教、人造宗教或本屬天啟信仰的存在都只不過是為了讓世人自己抉擇,下面這幾節古蘭經文就很清楚地強調了這一點:

“真主秉公作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眾天神和一般學者,也這樣作證: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萬能的,是至睿的。真主所喜悅的宗教,確是伊斯蘭教。”「古蘭 3:18-19」

“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通道了。難道你要強迫眾人都做信士嗎?”「古蘭 10:99」

伊斯蘭之所以傳遍了世界各個角落,只是為了昇華我們的人性,讓我們的人性超越種族、無知、迷信與不義。因此,對於造物主所降世的真正信仰,我們毋須強迫任何人歸信它,簡而言之,信與不信,都需要我們依據造物主賜予我們的智慧來作出自己的決定。正因如此,一旦人們真正發掘出伊斯蘭的真理,他們就會成百上千的主動皈依伊斯蘭信仰,他們的皈依都是出於自由意願,而非外界引誘或強迫。在那些皈依伊斯蘭的新穆斯林中,有很多是科學家、政治家、司法工作者、福音傳道者、甚至還有不少名人,如:前英國著名民謠搖滾歌手凱特•斯蒂文斯(Cat Stephen),現名尤素福•伊斯拉姆(Yusuf Islam);德國駐摩洛哥大使霍夫曼(Hoffman),霍夫曼近期出版了一本讓人大開眼界的新書,名為《可供選擇的伊斯蘭信仰》;法國著名科學家莫里斯•比卡耶(Morris Bucaille)潛心研究科學與宗教多年以後最終選擇皈依了伊斯蘭,這一切都記載在他出版的《聖經、古蘭經與科學》一書中;丹麥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奧爾森(Olson)曾在一次採訪中指出:“倘若世人知曉伊斯蘭的真理,那麼,皈依者就不計其數。”皈依伊斯蘭的新穆斯林人數確實巨大無比,他們來自各行各業,這裡只是提到了一些比較典型的例子。

《國家地理雜誌》特派記者湯瑪斯•阿伯克龍比(Thomas J. Abercrombie)在他發表的《摩爾人統治西班牙的時代》一文中指出了穆斯林對西方文明發展所作出的種種貢獻,同時,他也提到了伊斯蘭統治者的公平與寬容,他說:“在穆斯林統治西班牙的七個世紀內,猶太人、基督徒與穆斯林一直都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緊接著,他又提到了天主教所犯下的種種罪行:“阿方索六世(Alfonso VI)去世很久以後,這裡(指西班牙)的基督教極端主義才逐漸開始消逝。1469年,亞拉貢(Aragon)的斐迪南(Ferdinand)王子與斯提爾(Castile)的伊莎貝拉(Isabella)公主成親,隨後,他們共同對南部的摩爾人發動了戰爭,此間,他們把自己國內的穆斯林與猶太人也視為某種威脅。1480年,他們設立了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法庭(Spanish Inquisition),這個存在了近三百年之久的法庭殘忍殺害了成千上萬的穆斯林與猶太教徒,還有約三百萬人被迫逃亡。這種迫害最終導致西班牙國內商人、藝術家、農業工作者及科學家的嚴重短缺,而西班牙最終也不得不自食惡果。”

歐文(Iriving)在其著作《西班牙的雄鷹》一書中描述了穆斯林寬容統治之下猶太人與基督徒的待遇與地位,同時也描述了教皇默許之下的西班牙統治者殘暴統治:“在穆斯林的統治之下,猶太教徒與基督徒都和睦相處。當時的猶太人在商業與工業方面都很發達,他們甚至願意忘卻哥特人(Goths)對他們的殘忍迫害(西元七世紀,基督徒幾乎徹底消滅了西班牙半島的所有猶太人),因為這些暴行的始作俑者亦已作古。穆斯林統治之下的猶太人也精通藝術、科學、文化等方面,因此,整個西班牙也都非常敬重他們。當時的西班牙基督徒也一樣,他們同樣非常感謝全新統治階級所打造的那史無前例的繁榮盛世。”

這種寬容的理念也突顯了基督徒、猶太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友好關係。穆斯林賦予了其他族群自由抉擇的權力,正如吉本(Gibbon)所言:“西班牙的穆斯林嚴格遵循伊斯蘭教法,他們絲毫沒有壓迫當時的基督徒與猶太人,而是以一種近乎偏執的寬容之心對待著他們。”

在當時那個公平又和平的時代,穆斯林從未強迫基督徒放棄他們的聖經,也從未強迫他們轉而信奉古蘭經。

伊斯蘭認為,“不公”屬於大罪,因此,伊斯蘭絕不允許穆斯林因為某人擁有不同宗教信仰而去壓迫或迫害他,讓我們銘記穆聖(願主福安之)的教誨:“即使被壓迫者是否認安拉的人,他的祈禱也會蒙主接納。”【艾哈邁德聖訓集】

葉哈雅譯自:

http://en.islamway.net/article/8371/tolerance-in-islam?ref=c-rel&scor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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