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法庭:緬甸被控屠殺羅興亞穆斯林-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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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法庭:緬甸被控屠殺羅興亞穆斯林

 

逃往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

本週一,岡比亞遞交一紙訴狀,以種族清洗等罪名,將緬甸軍政府訴至聯合國最高法庭。

據悉,聯合國國際法庭已經受理該訴訟,並將聯合聯合國相關機構、人權組織以及若干主權國家,共同調查緬甸政府殘忍打壓、屠殺羅興亞穆斯林的暴行。

2017年,緬甸軍政府開始大規模鎮壓境內信仰伊斯蘭的羅興亞少數族裔。據不完全統計,逾70多萬羅興亞穆斯林被迫流離失所,致使羅興亞穆斯林成為全球最大的難民群體。被迫逃離緬甸的羅興亞穆斯林絕大多數逃往鄰近的穆斯林國家孟加拉,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獨立機構及記者調查表明,羅興亞穆斯林在逃亡途中遭到緬甸政府殘忍屠殺,無數婦女被強姦,大量村莊被炮火夷為平地,村民被集體屠殺。然而,對於這一切指控,緬甸政府均矢口否認。

此前,聯合國秘書長、全球各國首腦及名流等不斷發表聲明譴責緬甸政府的反人類暴行,相關方面亦不斷向以昂山素姬為首的緬甸政府施壓,希望緬甸方面能夠允許國際獨立調查機構進入緬甸境內證實緬甸方面所謂的“無犯罪證明”,然而,緬甸方面依舊嚴詞拒絕。

岡比亞政府此次在聯合國國際法庭提交訴狀,得到了伊斯蘭合作組織全部57個成員國的大力支持。訴訟狀指出,聯合國應當採取實際措施,命令緬甸政府立即停止對羅興亞穆斯林的種族屠殺行為,同時深入調查並嚴懲所有參與行兇的軍政府官員及將領。

伊斯蘭合作組織這份訴狀同時指出,倘若國際社會無法阻止緬甸政府繼續殘暴鎮壓、打擊羅興亞穆斯林少數族裔的軍事行動,羅興亞穆斯林就將永無寧日,因此,國際法庭應當在受理這起案件期間就採取相應措施,阻止緬甸軍政府繼續行兇。

岡比亞發起的這起訴訟案,是基於1948年發佈的聯合國《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岡比亞與緬甸都是該公約的簽約國。

截至目前,緬甸駐聯合國發言人並未對此案件發表任何意見。

需要指出的是,針對緬甸政府的暴行,此前已有若干組織向國際刑事法庭(ICC)提起訴訟,但由於緬甸政府拒絕國際刑事法庭派遣獨立調查組進行調查,因此,ICC也一直未能完成取證。而聯合國國際法庭與國際刑事法庭有所不同,國際法庭的宗旨,是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是具有明確許可權的民事法院,其功能和許可權是仲裁,而非司法。

換言之,國際法庭的主要功能是對聯合國成員國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羅興亞是生活在緬甸境內的穆斯林少數族裔,長久以來,羅興亞穆斯林慘遭緬甸軍政府及極端佛教徒的殘暴打壓與傷害,緬甸政府甚至剝奪了羅興亞穆斯林的公民身份。2017年,緬甸軍政府對羅興亞少數族裔發起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鎮壓與清洗行動,導致無數人身首異處,近70多萬人淪為難民,朝不保夕。

2018年,美國國務院發表報告指出,緬甸軍政府的暴行屬於有組織有紀律的反人類罪行。而聯合國調查報告則明確表示,緬甸軍政府的暴行屬於種族屠殺,指出緬甸軍隊不加區別的殘殺羅興亞人。

全球各大人權組織都高度讚揚了岡比亞代表伊斯蘭合作組織提交的這起訴狀。人權觀察組織亞洲主管菲爾•羅伯遜(Phil Robertson)表示,這份訴訟狀來的極為突然,實屬驚喜。

羅伯遜說:“岡比亞代表伊斯蘭合作組織向聯合國國際法庭提起這起案件,是值得我們每個人讚揚的勇敢之舉。縱觀全球,我們每個人都耳聞目睹了緬甸政府軍的一系列反人類暴行,但是,那些所謂的強國、大國都只是發出一些不痛不癢的聲音,它們似乎還在患得患失,不願採取實際行動抨擊甚至制裁緬甸政府及軍隊。我們希望聯合國所有成員國都能支持這起訴訟,我們不能對羅興亞人的悲慘遭遇熟視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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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處:華爾街日報

原文:Myanmar Accused of Genocide Against Rohingya Muslims at U.N. Court

連結:http://suo.im/4H3w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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