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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伊斯蘭學者及領袖聯署致ISIS領袖巴格達迪的公開信

熱度5063票  瀏覽82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4年10月30日 20:40

(編者按:126位來自世界各國的伊斯蘭學者及領袖於2014年9月19日聯署一封致ISIS領袖巴格達迪的公開信,長達十五頁;內容主要指出巴格達迪的公開言論,錯誤理解伊斯蘭教的真義,令人對伊斯蘭教產生很多誤解,並呼籲巴格達廸及其同伴停止其暴行,回歸伊斯蘭正義。該公開信發表後,陸續有其他伊斯蘭學者及領袖加入聯署,截至目前為止,新加入的聯署人共39位;故總人數合共165位。該公開信並附有撮要一頁,現將該撮要及信函總結中譯,以饗讀者。)

全文撮要

01. 伊斯蘭禁止任何人在未有必要的學識前隨便發放教法判令(Fatwa)。即管有足夠的知識,教法判令的發放必須依循傳統經典的伊斯蘭法律理論。也禁止單憑個別古蘭經章節或甚至部份章節來作判決,而必須要參考古蘭經和聖訓所有相關的章節一併考慮。換言之,教法判令有其嚴謹的主觀和客觀的先決條件;不能隨意抽取古蘭經中的一節就作法律的依據,而應考慮到整本古蘭經及整體的聖訓加以考慮。

02.  伊斯蘭禁止任何人在未有充分掌握阿拉伯文之前作任何教法判斷。

03.  伊斯蘭禁止任何人忽視已建立的伊斯蘭科學理而對伊斯蘭法的事情過份簡單化。

04.  除所有穆斯林都必須知道的宗教基礎知識外,伊斯蘭容許學者間對問題持不同意見。

05.  伊斯蘭禁止在作出教法判斷時忽視當前的現實情況。

06.  伊斯蘭禁止殺害無辜。

07.  伊斯蘭禁止殺害特使、大使、外交使節;因此,也禁止殺害記者及其支援人員。

08.  伊斯蘭的「吉哈德」(Jihad) 是抵抗性的戰爭,禁止在欠缺合理的原因、合理的目的和正確的行為守則下開戰。

09.  伊斯蘭禁止隨便宣傳某某是非穆斯林除非當事人自己宣稱。

10.  伊斯蘭禁止傷害或以任何形式虐待基督徒或任何「曾受經典啟示的人」。

11.  雅茲廸教徒(Yazidis)必須以「曾受經典啟示的人」來看待。[編者按:Yazidism是庫爾德族人的信仰。]

12.  伊斯蘭禁止再恢復奴隸制度。廢除奴隸制度已是舉世一致的共識。

13.  伊斯蘭禁止強迫任何人歸信。

14.  伊斯蘭禁止剝奪婦女應有的權利。

15.  伊斯蘭禁止剝奪兒童應有的權利。

16.  伊斯蘭禁止執行伊斯蘭法懲處(hudud)而不依從正確的步驟,以確保公平和仁慈。

17.  伊斯蘭禁止折磨人。

18.  伊斯蘭禁止毀壞亡人的屍體。

19.  伊斯蘭禁止將醜惡的行為諉之於真主。

20.  伊斯蘭禁止破壞聖人及聖伴的墳墓及墓地。

21.  除非統治者明顯地不歸信並且禁止人禮拜,否則伊斯蘭禁止因任何其他理由而武裝起義。

22.  在未得所有穆斯林的共識前,伊斯蘭禁止隨便宣佈為「哈里發」國 (Caliphate)。

23.  伊斯蘭容許人對自己的國家效忠。

24.  穆聖歸真(去世)後,伊斯蘭不要求任何人遷徙到任何地方。

結語

總的來說,真主描述他自己為「仁慈中最仁慈者」;他創造人出於他的慈憫。「至仁主,曾教授《古蘭經》,他創造了人。」(古蘭經55章1-3節)。又說,真主創造人出於他的慈憫,「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變成為一個民族。他們將繼續分歧,但你的主所憐憫的人除外。他為這件事而創造他們......」(古蘭經11章118-119節)。語法上,「這」指的跟它較近的名詞「憐憫」而非「分歧」。這是伊本•阿巴斯(Ibn Abbas)的主張,他說:「他因慈憫而創造了他們。」(註一)

要達到這慈憫的正確方法是崇拜至清高的真主,真主說:「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崇拜我。」(古蘭經51章56節)崇拜真主並非給至清高的真主什麼好處,而是從他那裡得到給養:「我不望他們的供給,我也不望他們的奉養。真主確是供給萬物的,確是有權力的,確是堅定的。」(古蘭經51章57-58節)再者:至清高的真主降宋古蘭經作為他的慈憫:「我降示可以為信士們治療和給他們以恩惠的《古蘭經》,它只會使不信道者更加虧折。」(古蘭經17章82節)伊斯蘭就是慈憫,而它的特質就是仁慈。穆聖(求主賜他福安)就是被派遣到大地作為全世界的慈憫。他綜合於一個穆斯林與其他人應有的關係說:「那對他人不仁慈者,將得不到慈憫。」(註二) 及「應以仁茲待人,那末,你將獲得慈憫。」(註三) 但,從上述種種的陳述,你已誤伊斯蘭曲解為嚴苛、殘忍、折磨及屠殺的宗教。如上述所闡明的,這是極大的錯誤,對伊斯蘭、穆斯林及全世界的冒犯和傷害,

請重新考慮你的一切作為,停止所有這些行徑,並為這些行為而懺悔!停止再傷害他人,回歸到仁慈的宗教!至清高的真主在古蘭經中說:「說[真主宣佈]:『我的過份自害的眾僕呀!你們對真主的恩惠不要絕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過,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39章53節)

真主至知。

伊曆1435年11月24日  / 西元2014年9月19日


(註一) CfMafatih Al-Ghayb, Al-Razi(Vol.18,p.412)
(註二) Narrated by Bukhari in Kitab al-Adab, no. 5997, and by Musim in Kitab al-Fada’il, no. 2318.
(註三) Narrated by Ahmad in his Musnad(Vol. 2, p. 160).

下載公開信及聯署名單:
http://lettertobaghdadi.com/14/english-v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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